李金桂女士来接我的那天,正巧是我的十八岁生日。
我的亲爹和后妈带着他们的宝贝儿子去参加亲戚的婚礼,而我这个晦气玩意不配出席在任何喜庆的现场。
那天,我一个人躲在房间里给自己过生日,馒头上插着一根偷偷藏起来的蜡烛,旁边放了把刀。
蜡烛已经被我摁灭在掌心,烛火消失了,只在掌心留下刺痛和一个小小的焦痕,这样的伤痕,我身上还有很多,有的是自己弄的,更多的是喝醉了拿烟头烫的。
女士摁响门铃的时候,我正把刀对准自己的手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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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就这样出现了,烫着时髦的卷发,穿着深色的旗袍,提着漂亮的,站在门口,开门见山地说:「我是你妈,来接你走。」
记忆中的脸和面前的脸对上,我一下子就认出了她——
李金桂,我血缘上的妈妈,十年前受不了我爸的家暴,净身出户也要和他离婚的人。
不明白她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,我站着原地愣了一会,随后反应过来她说了什么。
她见我没动,又补充道:「你今天成年,不需要监护人了,要不要跟我走?」
这下我动了,在她反应过来之前奔回房间找到我的身份证,然后又跑回来,在她后悔之前把身份证塞到她的手里,半是祈求半是决绝:「带我走。」
她不是爱说废话的性子,一句话都没问,利索地拉起我转身就走。
我什么行李都没收拾,她告诉我,李为善的东西太脏,我们不要,她会全部给我买新的。
等到我们的出租车向前开,远远地将那个我住了十年的小区抛在身后,我才有了些真情实感。
我刚刚……好像二话不说跟我十年没见的亲妈跑了……
我不后悔,只是有点好奇她为什么要带我走。
她紧紧拉着我没受伤的那只手,掌心粗糙但温暖,带着不容拒绝的力度:「接你回去给我养老。」
这理由实在站不住脚,看她的穿着打扮就知道她现在过得不错,倒是我,常年没人管,像条野狗,要我给她养老还不如养条真狗。
不过我没再问,要我干什么都行,总不会比待在那里更差劲了。
「我该叫你什么?」我试探着问她,尝试着想要用那个称呼来称呼她,却发现怎么也说不出口。
我还记得我爸领着进门的那天,我不肯叫她妈,他直接一耳光抽到我耳鸣不止。
我叫了陈倩十年的「妈」,这个称呼对我来说,已经脏了。
我没由来地颤栗,整个人打着摆子,熟悉的眩晕再次出现,我好想吐,有点后悔刚才为什么没早点下手。
她自然地将我的异常理解为晕车,一手握着我的手腕,另一手来帮我拍背,还从漂亮的手提袋里掏出一把塞我嘴里。
「叫李金桂女士。」
「好的……李金桂女士。」
她似乎觉得这称呼挺可爱,笑了,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。
我看着她的虎牙,心想,我们确实是母女无疑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