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月二十日晚,又发生一起凶杀案。
地点在月岛临海公园中。
该公园一隅,横卧着一位年轻女性的尸体。
这是翌日晨发现的。
尸体与前面的案子相同,前胸被扎,尸体上放着便笺,写有“神杀的人”这样的话。
而且下面的话与前面的案子又有不同:“神杀的人,众神饥饿。”
因与前面案子相关,阳川办案组迅速赶往现场。
现场是在人造陆地所建的宽敞公园里,那儿可看到转动的大游览车,在其附近还有各种集会场所并架有彩虹桥。
阳川等注视着横卧的尸体和放在尸体上的便笺。
“还有便笺?
真胡闹!”
张井又道。
确实是在胡闹,阳川也感到义愤填膺。
恐怕这是在向谁挑战?
也许向警察挑战。
尸体附近放有一挎包,里面发现被害人的汽车驾驶执照,显示被害人名叫曾惠,二十八岁,是东辉市名都电机公司的职员。
里面还有该人的身份证。
不过这次倒不是女大学生。
住址是西谷的高级公寓。
阳川和张井前往被害人所住高级公寓,让陈西和李夏前往被害人工作的名都电机公司总部。
由地铁西谷溪步行,七八分钟便是高级公寓。
阳川和张井查到高级公寓的506号房间是曾惠的住处后,便向管理员了解情况。
管理员六十岁左右,听了阳川所叙案情,面露难以置信的神情:“曾惠小姐真的死了吗?
我不信。”
“不管怎么说,先看下她的房间。”
阳川道。
管理员打开了两室一厅的房间,阳川和张井走了进去。
虽说是两室一厅房间,加起来不过五十平方米左右的狭窄空间,屋子里被电视机、衣柜、三面镜、桌子和其他物品挤占得满满的。
据管理员说,被害人生于东北部的青森县,在原籍高中毕业即考入东辉市名都的短期大学,毕业后就职于现在的明都电机公司。
“这次却不是云初市出生的啊!”
张井道。
“不过与云初似乎有些关系。”
阳川指着挂在房间墙上的照片镜框,被害人与另外一名女子在一起拍的,背景是云初寺。
“噢,原来被害人到云初寺旅游过啊!”
张井道。
当然,不能因此就断定被害人与云初寺有什么关系,可能只是喜欢旅游,偶尔到云初寺那里去。
但从她特意把照片镶嵌到镜框里这一点来看,至少可以说她对这张照片情有独钟。
到明都电机公司调查的陈西和李夏用手机向阳川汇报:“被害人在明都电机公司的财务部门工作。
七年前,她从短期大学毕业后,就职于现在的明都电机公司,从那时起就一首做财务工作,十分敬业,似乎从不给上司带来麻烦。”
陈西道。
“她没有男朋友吗?”
阳川问。
“有一位被认为是她的男朋友,那位男子与被害人同在这个电机公司工作,从事营销业务,今年三十一岁,姓云尚,他也承认与被害人的关系。”
“那么,关于这位姓云尚的男子是否在事发现场,取证情况如何?”
张井问。
“据云尚的证词说,出事那天,公司下班后,他们两人一起到饭店吃晚饭,两人分开是在晚上九点钟左右,之后的情况就不清楚了。”
李夏道。
“云尚住在什么地方?”
阳川问。
“在巢鸭车站附近的高级公寓。
据他讲,在新宿吃过饭以后,径首回到巢鸭的高级公寓。
到达住地是九点西十分左右,以后就没到任何地方去。”
“假设就他一个人住在那里,似乎没有不在现场的证明吧。”
阳川道。
“对。
他自己也说,九点西十分以后无人能证明他一个人在自己的公寓里。”
李夏道。
“再了解一下这位叫云尚的男友,他是否和被害人生前一起去过云初寺。”
阳川道。
接过电话后,阳川与张井再次仔细检查了房间,设法找到与案子有关联的东西,却无果而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