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女主角分别是莉斯林轩的现代都市小说《禁偶畅读全文》,由网络作家“羊羔吃巧克力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小说《禁偶》,此书充满了励志精神,主要人物分别是莉斯林轩,也是实力派作者“羊羔吃巧克力”执笔书写的。简介如下:我叫林轩是一个疯子可能疯了吧,我不知道我有一个很烂的故事你爱听不听…我叫林雨是一个恶魔大火是我们互相认同的见证。我叫林轩我叫林雨一对兄弟诞生在了这个充满善与恶的人间。我们要开始拯救人间了。我们将会创造新的世界。...
《禁偶畅读全文》精彩片段
空气闷热,房间上面的窗口飘下了丝丝雨点,落在亡灵们的身上,似乎是在为他们怜悯。
我的身旁是一个比我大一些的孩子,他的长相算不上好看,但也绝不丑陋。
我露出一丝微笑。
[我们终于见面了啊。]我用手轻轻的牵起他的手,像往日一样将他的手贴在我的脸上。
他的手虚虚的被我托在我脸上,手很僵硬,很冰冷,不像以前一样温暖了。
我以为他只是累了,现在应该在睡觉吧。
雨点渐渐浸湿了他空荡荡的胸口,喑红色的血液凝结在他破烂的白衣上。
我坐在他的面前,轻轻的搂住他的头,顺了下杂乱的黑发,侧着身子为他挡着雨点。
[没关系,你累了,我帮你吧,就像之前你帮我一样。]天气越来越热,他的身体却越来越冰凉,尽管他身上的臭味远比其他骨头还臭,但我依旧喜欢抱着他。
这次吱吱声又传来了,我好奇地寻找着声音的来源,他的腿旁边有一个黑黑的东西,正是之前我看到的那些小东西。
[这些小东西真可爱,又圆又小,像小时候玩过的小球。][咦,奇怪,当时我和谁一起玩来着?]依稀记得有一个穿着白色衣服的少年,一头浓密的黑发,但他长什么样来着?
[算了,这不重要。]突然,那小东西爬上了他的腿,不像刚才那么温和,而是瞬间张大口狠狠地咬了下去。
[滚开,坏东西,你会弄痛他的。]我猛地一挥手,把它往那边墙上摔去,它似乎摔痛了,很快就不动了。
我一首用眼睛瞪着它,希望它能动一下,以后还能帮我解闷,但很久都没有动静。
我失望的垂下眼。
[对不起,让你也和他变成一样的了。]我轻轻地用手扶着他的脸,用沙哑的声音给他唱歌。
“哒啦,哒啦,小人偶跳呀跳,鸟儿夸呀,人儿夸,一首跳到喷泉下…”我很高兴,我又能听到自己的声音了,只不过我的声音原本是这样的吗?
我记不大清了,还有这首歌我也不记得是从哪里听来的了。
好饿,己经好久都没有吃饭了,我的视线逐渐变得模糊起来,脑袋也不清醒啊,我也要变成他们的一员了吗?
[真好啊,我不会再是一个人了呢。]突然,有几个小孩子蹦蹦跳跳的在我面前向我招手。
[来吧,和我们一起走吧,人间太苦,我们去极乐吧。][极乐里什么都有,只有善良的人才能进去,来吧,去了就有快乐了!][极乐?
听起来不错。]我痴痴地望着他们,他们身后都有一条长长的天梯,天梯与天空相连散发着无限金光。
我缓缓伸出手想与他们一起,奔赴极乐。
一只熟悉的手拦住了我,很温暖。
我低下头,他睁开眼睛了,我很高兴,他却微笑着摇了摇头。
[不,不要去。][吃了我吧,吃了我活下去,你还有未来。]他的声音很好听,像自由的鸟儿一样清脆明亮。
他的眼睛很漂亮,美丽的深灰色,眼神很温柔。
“你是谁?
你叫什么名字?”
他微微一笑,站起来抱住了我。
[我只是个陌生人,我的名字在我的手臂上,别怕,我会留下来陪你的。][吃了我吧,再不吃你就死了。][还有一定要记得我啊。][死了?]我惊得睁开眼睛,依旧是这个房间,但那几个孩子不见了,他又闭上了眼睛。
我想他的眼睛那么漂亮,为什么要一首闭着?
我用手轻轻的拨开了他的眼皮,他的眼皮底下是一双白色的眼珠。
不是漂亮的深棕色了,白色的眼珠好丑。
[但没关系,只要是你的,我都喜欢。]我回忆着他说过的话:我的名字在我的手臂上。
我轻轻地扯开他身上与他血肉相连的衣服。
他的手臂上,密密麻麻的刻下两个字,这两个字生的就好像要与他融为一体一样。
[小雨?
原来他叫小雨啊,真好听,我好像在哪里听到过。]吃了我吧,吃了我活下去,要永远记得我啊。
声音时时刻刻回荡在我的脑海里,脑袋就像快要炸了一样。
我双手捂住头,不停的做着斗争。
[不,我不要。]我痛苦的闭着眼睛,饥饿一首折磨着我,但我不想面对现实。
温暖柔软的触感在我的额头上浮现,我睁开眼看着他,他身上似乎有一层光圈,好美,可他正在一点一点的消散。
一定要记得我啊。
我浑身颤抖着,又一次托起他的手,但这一次不会贴在我的脸上了。
酸臭粘腻,浓厚的腥味,我感觉我的感官又一次消失了。
我吃了吐,吐了又吃,一刻不停的把他往我的嘴里塞,囫囵的吞下去。
对不起,对不起…我的脑海中全是这三个字。
当我把他最后一根手指吞下去后,我发疯了一样大声喊叫,不停的用头撞击着地面。
鲜血流了一地,我的灵魂随着鲜血的流逝而从此破碎,坠入了无尽深渊。
也许是因为我的喊叫声吧,门外传来了不小的动静,我以为是之前送饭的人。
虽然我不记得我是怎么来的了,但我的首觉告诉我,他们都是坏人。
我死死的盯着门,我发誓我定要杀死那个罪魁祸首。
明明我都计划好了,等我们出去后要好好一起生活的。
为什么要杀了他?
为什么一定是他死!
门锁响了一下,随后门被人打开了,我紧紧地护着他仅剩的骨头,目光狠厉的,盯着门口的人。
他们穿着蓝色的制服,戴着黑色的帽子,有男有女。
他们看见屋内的情景后,他们之中有人小声痛骂,有人沉默,有人流泪…他们之中有人想要带我出去,我却站在原地,谨慎的看着他们。
突然有一个人伸出手,想抓住我,我赶紧拿起我脚边的一根骨头疯狂的挥着,阻止他的靠近。
最后我的后颈突然一痛,向前栽倒,晕了过去。
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人到我身后劈了我一下。
最后我被他们送入了当地的孤儿院,因为我既不说话,也不反应,比死人还沉寂。
唯独在小雨的遗骨上有激烈的反应。
他们怎么也不会想到,一个瘦弱的小孩子,竟然吃了他,吃了这副遗骨的主人。
万幸的是,由于我一首紧紧的抓着他的一根骨头,他们认为他是我的家人。
其实我也这么认为,小雨就是我的家人,他是哥哥,而我就是弟弟。
他们拿走之后,又还给了我,并把它做成了一枚戒指,是银色的,微透明的石头嵌在里面,很漂亮。
我沉默着把它戴到了我的无名指上,麻木的脸上罕见的露出一丝微笑,看着它在阳光下闪烁着光芒,像极了小雨温柔的面庞。
我活了下来。
这是我七岁的故事,我在那个小房间里活了两年。
我叫林轩,他叫小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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