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中午还是与刘工去了昨天那家快餐店用餐,吃完午饭回来时间尚早,还没到12点半,倒是可以稍微休息一下。
我和刘工在录音棚里找到了几把齐平的椅子,搭成两列,权且当作平板床了。我俩似乎都有些疲倦,便各自躺着睡了过去。
时光静谧,好像睡了很久,我是被刘工叫醒的,一看时间已经是下午1点半了。我收拾好椅子,赶紧工作起来。
不知是因为休息好了,还是工作上手变得顺畅的缘故,在反复敲击键盘和磨动鼠标的过程中,时间不知不觉已经来到了下午4点。
中午买了瓶矿泉水已经喝完了,现在口中有些干涩,我便拿着已经喝完的矿泉水瓶打算去外面接点水喝。
走到大厅,抬眼扫视了一遍,柳思淇的座位依然是空着的。看来,她只是上午来兼职,下午不知道去干什么去了。
接满水后,去了趟厕所,顺便洗了把脸,让自己更加清醒一些。回到录音棚,少想一些未知的事情,继续投入到工作当中,终于等到了下班的号角。
与昨天一样,还是乘坐公交车回家,回家之后依然无所事事,约起兄弟几个,在游戏中遨游。
第二天,我按时起床,终于没再迟到。到公司后,来到大厅里在我原来的位置坐了一会儿,却一直没有看到柳思淇的踪影。
奇怪,难道她今天不会来了吗?我心里琢磨着,一个声音传了过来!
“伍工,刘工让你去录音棚找他。”差点出现错觉,转身一看,原来是一个昨天新认识的同事喊了我一声,我起身站了起来,朝着录音棚走去。
轻轻推开房门,走了进去,刘工回头看了一眼,发现是我,又继续捣鼓着他的摄像机。
“你这么早叫我进来有什么事呀?”我坐在了电脑旁边的椅子上,朝刘工望去。
“哎,唐诗主讲人柳思淇不会来了!”刘工叹了口气,发出忧伤的声调。
“什么意思,她今天不会来了吗?”我从椅子上站了起来,来到了刘工的身前询问道。
“不只是今天不来,是今后都不会来了!”刘工眨了眨眼睛,转过头来,看向我。
“为什么呢?录得好好的,怎么突然就不来了?”我很是疑惑,不敢相信这一结果。
“具体情况我也不太清楚,昨晚张经理给我来了个电话,让我今天早一点过来,说是有新的‘唐诗主讲人’要来试装。我追问了一句说柳思淇不录了吗,张经理只回答说柳思淇家里有事,后面都没法来录视频了。”刘工双手一摊,表示知道的信息就这么多。
什么情况,说不来就不来了吗?我在心中不断猜测着各种原因,突然联想到自己在昨天被刘工“出卖”的事情,难道是因为自己她才假借家里有事之名不再继续兼职?不至于吧?我立马否定了自己的猜测,料想自己应该没有那么大的能耐。
“刘工,伍工都在呀!”我正迷惑之际,录音棚的门突然打开了,抬眼一看,张经理领着一个漂亮的女生走了进来。
这个女生是化过妆的,她五官精致,身材匀称,尤其是她脚下那双高跟凉鞋,搭配上这身职业套装,将她的气质展示得淋漓尽致。
“她叫陈菲,公司新招来的同事,陈菲从事诗词方面的工作已有两年,她有着丰富的解析诗词的经验,后面的唐诗拍录将由她来完成。”张经理的眼角有些黝黑,不知道是不是昨晚没睡好的缘故。
“你好,我是刘工,他是伍工,欢迎加入我们的拍录小组。”还是刘工反应较快,在介绍自己的时候,顺便把我也介绍了,我便在刘工的介绍中点头回应了一下。
等等,张经理说这个陈菲是个全职,柳思淇这才刚离开,这么快就招到了一个非常合适的全职,公司这效率未免也太快了吧。
“刘工,伍工早上好,以后请多多关照。”陈菲开口说话了,听其声音,还是很悦耳的。
“好了,你们先忙,陈菲,你跟我出来一下,我带你去录个指纹。”张经理带走了陈菲,我和刘工相互看了一眼,虽有话题,却无从说起。
没过多久,陈菲穿着一身古装扮相的服饰走了进来,观其整个装扮,倒也不比柳思淇差多少。
我转过头看向刘工,此时刘工的眼神正直直地盯着陈菲。什么意思,难道说刘工又找到了新的寄托。
既然是全职,那么交流起来也就顺畅得多,当然这里的交流基本都是刘工和陈菲两人在进行。
而我呢,时不时搭腔两句,注意力却一直停留在电脑屏幕上,电脑屏幕上当然是柳思淇的图像。
陈菲和刘工一边拍录一边讨论,她的诗词功底的确很强,在读诗和解析的时候,声音共感性很好,面部表情也很充分,显得更有代入感。
从陈菲与刘工的对话中了解到,她已经毕业两年了,之前是在一家古诗刊栏的出版公司做编辑。
这样看来,陈菲的工作经验比我要多,年龄应该也比我要大,算得上是我的前辈,毕竟我才工作不到一年。
有了陈菲的加入,视频录取速度变得快了起来。刘工依旧专注在他的摄像机镜头前,看着她和陈菲有说有笑的样子,我怀疑他已经将柳思淇给抛于脑海之外了。
刘工跟我说过,摄像师这一职业对于美好的事物比较敏感,总想用镜头将他们一一呈现。可是世间有着太多美好的事物,随着镜头的切换,他们自己也会迷失其中,无法找到内心最真实的答案。
忘了就忘了吧,毕竟柳思淇对于刘工来说可能就如镜头前的一抹风景,随着镜头的转移,又会有另外的风景出现。
可是,我为何没有刘工这样的心境呢?我与柳思淇相识不过两天时间,语言交流也不过百余字,但她仿佛在我心底留下了一部长篇书稿。
只要一看到电脑屏幕上那张柔美的面庞,脑海之中便会浮现出“我叫647……”的画面,也许这就叫做喜欢。
有的喜欢需要彼此了解很长时间,而有的喜欢只需一眼,便可铭记深远。我想,我应该属于后者。
当然,这种喜欢暂时也仅限于保留在心底,还不足以让我一直萎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