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春禾看到沈威已经走远了,才从树后边出来。
她回到安大娘身边,看到一些村民在清理路上的石头、弓箭等,另一些村民把匪徒尸体通通丢进陷阱里埋了。
“小禾你怎么去了这么久啊?你是没看到刚才那个将军……”
“咳、咳……”安大叔的一阵假咳打断了安大娘的话。
安春禾假装不知道:“娘,出来这么久,你累了吧?咱回屋。”
安春禾回屋后,匆匆扒了几口饭就回房睡觉去了,搞得村民们都不好去打扰。安大叔只好陪笑着说等婚礼的时候多请大家喝几杯。
白天睡够了觉,晚上安春禾才能精神百倍。
安春禾选在这一天是因为白天万里无云,并且恰好是望日,这样更加方便。
约摸五更天,大家都睡得深沉,万籁俱寂,静得只听得到虫鸣。
安春禾用小木棍在墙上写下“我走了,勿念”几个字后,背上装有浅紫色襦裙的包袱,悄悄地拉开窗,翻了出去。
此时此刻她特别感谢爹娘搭建的屋子是不带阁楼的。
皓月已西斜,但这满月的光足够照明了。丝丝夜风吹拂,幸好她多穿了件里衣才不觉得凉。
院子里睡得正香的大黄狗听到动静立马警觉,刚要叫,安春禾把手指放在嘴边“嘘——”了一声,以轻音说:“别叫,是我。”
大黄狗才摇着尾巴来到安春禾身边。
她在考虑或许把狗带上会更方便点。
“我要出远门了,你愿意跟我走吗?”安春禾问完自己都觉得好笑,狗能听懂吗?
哪知大黄狗朝着一个方向走去,还回头看了看她,仿佛示意她跟上。
安春禾跟着大黄狗走,一直走到院墙边,看到下方竟然有一个狗洞。大黄狗径直钻了出去,又回头用期待的小眼神看着她。
她此时也顾不得啥了,幸好她身形瘦小,也顺利地钻出来了。
安春禾赞赏地摸了摸它的头,凭借着记忆和方向往官道走去。她敢走官道不仅是因为官道更安全,而且前世的这一天,沈威一整天都在别处忙着剿匪,不会到官道来的。
一路上,安春禾与大黄狗安静地走着,在远离村子前都不敢讲话,也不敢停留。
出了村子,又走了有三里远,安春禾才停下来歇歇脚。她摘了个果子,放嘴里一尝,清甜可口,脆嫩多汁——是桃子。
她给大黄狗摘了几个,并轻声说:“暂时只有这个,再过会儿,就放你去打野食。”
大黄狗欢快地摇着尾巴。
“给你起个名字吧,你这么聪明,叫‘聪哥’好了,以后你就叫‘聪哥’了。”
“聪哥。”安春禾边唤边摸它的头。
聪哥一边享受抚摸,一边发出“呜、呜”的声音。
安春禾抬头仰望夜空,布满了繁星点点,像碎钻一样闪亮。她有多久没看到如此美的星空了?
安春禾轻哼起歌:
“面对浩瀚的星海
我们微小得像尘埃
漂浮在一片无奈
缘分让我们相遇乱世以外
命运却要我们危难中相爱
也许未来遥远在光年之外
我愿守候未知里为你等待……”
天光破晓的时候,安春禾已经能够看到官道了。
当她到达官道的时候,天色已大亮。
虽面有疲色,但她的心情是雀跃的,贪婪地呼吸着这晨间的空气。
突然身后的一阵马蹄声夹杂着脚步声使得她一下子紧张起来,难道……
她侧到路边,看到原来只是一辆马车和一群手拿长刀或长枪的随从,从穿着来看都不是军队里的。
马车到她跟前停了下来。车厢帘子被掀开,里边坐着的是一名年近不惑的男子、一名少女、还有一位抱着婴孩的妇人。
看到婴孩,安春禾蓦地想起了她前世的女儿沈梦芝,心下一阵怅然。
“小姑娘,你要去哪?不嫌弃的话,本官带你一程。”讲话的是那个男子。
安春禾拒绝道:“不必了,官爷,民女只是去那边捕鱼而已。”
官爷笑笑,看破不说破,哪有捕鱼不带鱼篓的?
安春禾想着尽量少跟官府的人打交道,能更好地避免跟沈威有交集。
但是那位少女从车上下来了,她穿着一身浅粉加浅绿的齐胸襦裙,梳着双平髻,大而明亮的眼睛,眉眼间活泼明媚。
“小姐姐,你是那边村子里的吗?”
“啊,对对。”
“我叫钱湘湘,你叫什么名字呀?”
“我……我叫翠花。”安春禾随便编了个假名字。
“翠花姐姐,你知道吗?我爹爹要去帝城做官啦,我和我娘还有我弟弟都要搬到帝城去。”
帝城?她的目的地也是帝城,但她还是决定不同行。
姓钱?她印象中前世并不认识姓钱的官员,也没听沈威提起过。
安春禾礼貌客气一番:“好,那祝你们一路顺风,也祝你爹官运亨通。”
钱湘湘上车后,他们一行人先行一步了。安春禾等他们走远了才继续赶路。
她走了半天,前方出现了岔路口,碑石上标注的只是陌生的镇子名,不知道哪一条才是通往帝城的路。她开始后悔没跟钱大人同行了。
就在她一边回想一边辨别方向的时候,身后传来一道清朗的男子声音:“姑娘,你这狗能卖给我吗?”
安春禾回头一看,是一男一女带领着一伙押送货物的人,他们身穿短打劲装,各种兵器要么拿在手里,要么扛在肩上。原来是一队押镖的镖师,最前端的货物车上插着镖旗,上标“顺风”二字。
男子接着说:“是这样的,这些货物都是要送到帝城去的名贵衣料,就怕老鼠啃咬。有了这条狗,我的这些兄弟们晚上就能睡个好觉了。”
“不卖,它是我从小养到大的。”安春禾见众人面露失望之色,又接着说,“但是我可以跟你们一起去帝城。”
男子高兴道:“太好了。待我们到达帝城,必有重谢。”
“谢就不用了,只是我可能以后会有事麻烦你们镖局。”有了镖局,安春禾的计划开始完善起来。
那名女子说:“姑娘言重了,行走江湖,讲求的就是‘信义’二字。只要姑娘信得过我们镖局,我们当义不容辞。姑娘如何称呼?”
既然镖局这么有诚心,她也不隐瞒:“我叫安春禾。”
“安姑娘,你叫我云嫂就好,那位是我夫君,也是镖局大当家,叫任来风。”
人来疯?这名字蛮有喜感的。
镖局的兄弟在一辆货物较少的车上把东西挤了挤,给安春禾挤了一块座位出来,安春禾也不客气地坐上去了。
她的手扶在货物上,突然指尖传来熟悉的触感。她放眼看去——浅红色的锦缎,绣有金色的荷花,这不正是沈威送她的那件衣服的料子吗?
她问了问随行的一名镖师:“这位大哥,这种一样的锦缎你们有多少?”
“这种料子我们还有很多,可是绣了花的只有这一匹。”
“怎么不多进点绣花的呢?”
“这些都是我们从蜀地进的,蜀地有个很出名的绣娘,手艺无人能及,她每种锦缎只绣一匹,所谓‘物以稀为贵’嘛。当然了,买了锦缎后可以自己绣。”
原来如此。世上独一无二的专宠——安春禾太明白沈威对她的深情厚谊了,她不敢赌今世若再相见,沈威会不会又对她一往情深。
比起爱情,小命更要紧。再者,她作为现代人,不想跟别的女人分享一个丈夫。
马车是从岔路口左边这条路走的。
安春禾大声喊:“云嫂!云嫂!”
云嫂听见了,来到安春禾身边问:“安姑娘有什么需要的?”
“我就是想问问岔路右边那条路通往哪里?”
“那条路过去就是别的镇子和乡村了,一直走的话能到海边。安姑娘幸好你遇到我们了,最近这一带闹劫匪呢。”
“那你们不怕劫匪吗?”
云嫂自豪地一笑:“那些劫匪,我们还没放在眼里呢。”
“如果遇到厉害的劫匪怎么办?”
云嫂就跟她详细地说了这行的规矩。
他们押镖前会看路线上有多少劫匪窝点,厉害的又有哪些,准备好足够的买路财再出发——打得过的直接打,打不过的再花钱消灾。当然这买路财是客户支付,他们那么多镖师要吃饭,不会做赔本儿的买卖。
劫匪一般都只为财,不然把镖师都杀完了谁来给他们送钱呢?而且杀人过多的话官府也会管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