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大早,天还雾蒙蒙的,冥就早早起来了。
此时爱丽丝还在睡着,看着她抿着嘴的样子,便知道昨晚她睡的很沉稳,很香甜。
冥也知道这段日子的逃亡生活,让她心惊胆战,夜不能寐,哪能睡的好,就没有忍心去打扰她,而是先一步去找今天做早餐的食材去了。
不愧是既能吃又顶级的猎手,不一会功夫,冥就猎了两只兔子,三只鸡回来。
当然这些食物是不能完全填饱他的肚子的,没有筋斗云和舞空术,他不能去的太远,加上怕离开妹妹太远,发生昨晚那样不可预计的事情。
毕竟前车不忘后车之鉴,在找到做早餐的准备食材后,他就立刻赶回来了。
回来的时候,妹妹爱丽丝还没醒,只是原本平稳睡相的眉头却皱了起来,神色也不是太好,嘴中喃喃呓语,可能是做了噩梦。
对于这个身世悲惨的女孩,冥可怜她,同情她,想要关心她,真的把她当妹妹看待。
他把自己的手放在她光滑洁白的额头上,轻轻的安抚,她的眉头才逐渐舒展开来。
等她重新睡好,冥便要离开去做早餐。
可是他的手刚离开她的额头,她就抓住了他。
冥想要掰开,可是却听到她喃喃道“不要离开我,不要离开我”带着恳求的语气,冥无奈,只能任由她抓着自己的手放在她的额头上。
不过冥最后还是把手抽出来了,虽然让爱丽丝的眉头又皱了皱,但没法啊,还得做早餐,不能让爱丽丝一直这样抓着,不然就没法动了。
冥烤好了兔子,烤好了鸡,天色已然大亮,太阳也冒出了头,把温暖和煦的光芒照在这片大地,照在这片树林里。
他这才去叫爱丽丝起床。
“起床了,起床了。”
对着还在熟睡的爱丽丝,冥喊出了声。
梦中的爱丽丝或许是听到声响,下意识揉了揉眼睛,即将醒来。
当爱丽丝睁开眼睛,却发现一张大脸正对着她,惊慌失措的她顿时一阵大叫。
大叫过后才发现那人是冥,她现在的哥哥,便低下了头,脸色微红,真是的,她竟然在哥哥面前出丑了,她有些暗怪自己大惊小怪,又有些怪哥哥靠自己太近,对于这样的感觉,他貌似不讨厌。
“小爱,你的脸红了,是不是发烧了。”冥的话在她耳边响起。
见爱丽丝没反应,冥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。
“小爱,小爱。”
“啊!”
爱丽丝这才回过神,抬头望向哥哥。
“哥哥,你刚刚在说什么?”
可是当看到哥哥那双乌黑明亮的大眼睛在盯着她的时候,爱丽丝的脸色瞬间又红了。
“你是不是发烧了。”冥再次说道,不过一字一句中都透露着关心。
“没,没有。”为了掩饰内心的尴尬,爱丽丝赶忙回道。
“哥哥,你叫我做什么?”又忙转移了话题。
“早饭已经做好了,赶紧过来吃吧。”冥笑着说道。
“好的,哥哥,等我洗漱一下就来吃。”
“小爱,你知道哪里有水吗?”
冥望着匆匆忙忙跑开的妹妹好心提醒。
“好险,好险。”跑了一段路的爱丽丝停了下来,捂着跳动的胸口,想到刚才的那一幕,脸色又红了起来。
“不行,不行,我们是兄妹,况且我还。”
想到这里,爱丽丝的脸色顿时黯了下来,她不想连累哥哥,他是个好人,她不想成为他的负担,可是她。
爱丽丝很纠结,很烦恼。
最终转了一圈又回来了。
当她带着复杂的心情回来的时候,他的面前放着一盆水。
木盆等生活用品是在上一个小镇采购的。
“哥哥。”她亲切的叫道。
“水在这里,快来洗脸吧。”冥笑道。
“嗯。”爱丽丝乖乖点了点头,去洗脸。
等爱丽丝洗漱完毕,来到冥的身边,才不好意思的说道:“哥哥,对不起。”
而冥却不在意道:“早饭已经好了,就等你过来吃了,可把哥哥饿坏了。”
“真是对不起。”爱丽丝低着头道歉。
“小爱,我是你哥哥,你不用对我这么客气的。”
冥说道,他是最烦这些繁文缛节的。
“可是,哥哥。”
“给你。”
为了堵住妹妹的口,冥直接撕开一只烤的油光发亮,令人垂涎欲滴的鸡腿递给了妹妹。
爱丽丝看着鸡腿愣了愣。
“给你。”冥笑了笑。
“嗯。”爱丽丝微微点头,接过鸡腿。
轻咬一口,鸡腿很脆很香。
这是哥哥烤的鸡腿,真好吃。爱丽丝的心里一阵甜蜜。
爱丽丝又吃了一小口,她轻轻抬起头看着哥哥,当看着哥哥大口大口拿着整只鸡粗鲁的啃着的时候,脸上露出了会心的笑容。
这就是他的哥哥,为人热心不作假,连吃东西都一样。
“小爱,不好吃吗?”可能是感觉到某道热切的目光,冥抬起了头。
“不是。”爱丽丝摇了摇头。
“鸡腿很好吃。”
“嗯,那就好。”冥点了点头。
“快点吃吧,凉了就不好吃了。”他特意提醒道。
“好的,哥哥。”
爱丽丝说道,眼睛却始终没有离开他的身上,即便冥的吃相很粗鲁,不过看在她的眼里,却比世上最美的东西都美好。
温馨的时光总是太短暂,吃完早餐后,两兄妹又要出发了。
他们将要到达的下一个目的地是一个大一点的城镇叫做格伦城。
来到格伦城的时候已经是中午时分了,两兄妹就先找了一间饭馆暂且歇脚。
都说高调做事,低调做人。
可是有些事情再低调也低调不下来。
就比如冥,为了填饱肚子,一顿饭吃了数千金币,碗碟在饭馆里堆得老高,毫无疑问的吸引了饭馆里众人的注意。
而坐在旁边看着哥哥吃饭爱丽丝则笑而不语,她对这个哥哥的饭量早就见怪不怪了。
俗话说:不怕贼抢,就怕贼惦记。
冥一下子拿出了数千金币,自然引起了有心人的注意,也让有心人打起了他的主意。
在冥吃饭的饭馆,有个矮个子贼眉鼠眼的人就盯上了他,尤其是当冥拿出金币付账的时候,矮个子眼珠子就贼溜溜的盯在冥的身上转个不停。
此时在矮个子的眼里,冥已经成了他眼中的香饽饽,等会任他待宰的钱袋子,冤大头了。
可惜的是矮个子不知道自己这次要碰到铁板上去了,还在幻想着计划成功后的美好场景。
尤其是想到那金光闪闪的金币放在他面前的场景,他两只眼睛都亮了。起来
这边饭馆吃完饭,应爱丽丝这个妹妹的要求,冥答应陪着她去街区逛逛。
虽然在当初那个世界,陪着妻子琪琪逛街的时候,很无趣也很痛苦,但是冥却无法拒绝这个妹妹的好意,一方面不仅是因为爱丽丝,患了先天性心脏病,找不到救治的方法,很可能会死去,另一方面是冥想让她在这段时间开开心心的过好每一天。
都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,尤其是女人更甚,对于漂亮的衣服更无抵抗力,这句话说的一点都不假。
因为现在冥和爱丽丝正处在一个服装店里,而且还是个女式服装店,里面摆着的都是各式各样的女式衣服,就连导购员都是女的,也可以说这服装店专属女士买衣服的地方,来的多数是女人,当然也不是没有男人过来,就比如冥,谁叫他被爱丽丝硬拉着进了店呢,他又不能拒绝,只能乖乖的陪着进来了。
进了店里,爱丽丝首先在一堆衣服中,选了一件水蓝色的连衣裙,拿到他的身边,并在自己的身边比划,问道:“哥哥,这件衣服穿在我身上好看吗?”
跟在旁边的导购员立马见机行事的夸道:“这件水蓝色的衣服很配这位小姐,大气,华丽,不显庸俗,我看这位先生,你很爱你的女朋友吧,不如就给你女朋友买这件衣服吧!”
导购员小姐的这句“女朋友”让两人变的略显尴尬起来。
冥有些不自在,因为那个世界的妻子琪琪最不喜欢他在外沾花惹草,经常拿他交到新的女朋友,不理会她这个老太婆了来哭诉,让他很头疼,所以“女朋友”这三个字让不论是那个世界还是这个世界的他都变的敏感起来。
爱丽丝则是有些脸红,因为从小到大,爱慕她的人不少,可是她却没看的上眼的,除了遇到面前的他,不过两人现在是兄妹,在加上她很可能不久于人世,因此她决心把这段感情埋藏在心底。
对于导购员说的女朋友这件事,两人都没否认,导购员误会也在所难免的。
买衣服这件事,冥并没擅自做决定,而是询问了妹妹爱丽丝的意见。
“你觉的合适就买。”
“嗯”
爱丽丝也不客气的点头应道。
不过两人在看对方的样子时,均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。
最后爱丽丝选了三件衣服,第一件就是她拿来给冥看的那件水蓝色连衣裙,另外两件,一件是鹅黄色带着斑点梅花的,一件是白色带着蝴蝶的的。
那件水蓝色的衣裙被爱丽丝穿在了身上,当爱丽丝出来的时候,冥着实被惊艳到了。
不同于男装打扮的的英俊美少年,穿着女装的爱丽丝,一头的柔顺黑发飘荡其间,雪白的肌肤娇嫩如水,明媚皓齿,晶莹眼眸,还有那红润小嘴,尤其是配合了这水蓝色衣裙,要是能飘荡起舞起来,那就是仙界的精灵,不过现在看起来却是温文淑雅的世家小姐,不禁让冥多看了几眼。
人靠衣装马靠鞍,这话果然一点都不假。
当然导购员也没笑话冥是花痴,毕竟人家两位是男女朋友,男孩被女孩的打扮吸引,不正好衬托出这店里衣服的漂亮大方,不正好为本店打广告吗?
看着自己的打扮吸引着他的注意,爱丽丝心中一阵欣喜,可是又想到自己的病情,心中又不免一阵哀叹,为什么老天这么残酷,为什么今生遇到他,却不能相守。
爱丽丝很痛苦,可是在冥的面前,她却要保持笑容,不能让他看出异样。
当爱丽丝来到冥身边的时候,冥笑着夸她:“小爱,今天的你很漂亮。”
“我平常不漂亮吗?”
“这。”
一句反问让心思单纯的冥顿时陷入了为难当中。
好在爱丽丝也知道哥哥的性子,赶紧打起圆场。
“哥哥说我漂亮,那就是真的漂亮。”
说完这句话,爱丽丝心中叹了口气,还是做兄妹吧,至少离开的时候,他不会太在意,她不想加重她在他心中的负担,更不想让他伤心。
“你要的衣服买好了吗?”冥又问她。
“买好了。”爱丽丝点了点头,看向冥的眼神略微复杂。
“既然如此,那我们就走吧。”
“嗯。”
付账的时候,冥才知道这里的衣服到底有多贵,一套五百金币,整整花了他一千五百金币。
冥自然是不在意钱的,可是他算了之后,才发现凯特给他的十万金币,整整花了三分之一,这才一个星期没到,冥有些苦恼,虽然他不在意钱,但是没钱是万万不能的,反正他的心性,是不可能跟强盗一样去抢劫的。
冥为钱苦恼这件事自然不会在爱丽丝面前表现出来,他怕爱丽丝会介怀。
买好了衣服,冥打算带爱丽丝去这个城镇的医馆去看看,毕竟这个城镇较大些,运气好的话,说不定能遇到能治心脏病的医师。
向路人打听了医馆的所在,两人却在经过一个巷子的时候,被一伙人给拦住了,不过这看在冥眼里就是找死的行为。
拦他们的人有六个,还有那个在饭馆的矮子,不用说就知道是那矮子告的密。
冥和爱丽丝冷眼相观挡住他们的六人。
“你们是什么人?为何拦住我兄妹的去路。”冥冷声问道。
“哈哈,我们是什么人,我们是这格伦城的霸王,是专门来收保护费的。”一个留着黄色卷发的冷脸青年说道。
“保护费。”冥皱眉。
“是的。”青年说道,不过眼睛明显瞄向了冥身边的爱丽丝,两只眼睛都眯成一条线了。
“小子,只要交出身上的钱财,还有那个小妞,哥几个就放你走。”
青年指着爱丽丝淫笑道。
青年身边的其他几人也跟着起哄。
“留下那小妞,陪哥几个好好玩玩。”
“那小妞长的真漂亮,比雅兰阁里的姑娘都要漂亮。”
“是的,我都等不及了。”
......
尤其是那矮子趋炎附势更甚,直接指着冥叫道:“那小子身上有大把的金币,一定要让他交出来。”
听着那群无赖无耻的话,爱丽丝气的发抖,可是她却不能怎么样?
而冥的脸色早已沉了起来,涉及到自己,冥或许不在乎,可是却牵扯到了爱丽丝,这让冥生气了,所以这伙人倒霉了。
“你们想要保护费。”冥冷声问。
“是的。”
青年蔑视的看着冥,面前这人是不是脑子秀逗了,刚才他已经说的很清楚了还问,难道耳朵聋了吗,识相的话还是把金币和身边的小妞交出来,省的他们动手。
“你们要留下我妹妹。”冥又问。
“你耳朵聋了还是眼睛瞎了,我刚才说的话,你都没听清楚吗。”这次青年直接叫了出来。
“如此便好。”冥平静道,声音不带一丝感情。
“便好什么?”青年听的迷迷糊糊的,这小子搞什么鬼,不过搞什么鬼都没用了,不交出金币和身边的小妞就别想走出这里。
“小爱,你先闪一边,哥哥马上就回来。”冥担心等下会波及到妹妹,提醒妹妹先离开。
“好的,哥哥。”爱丽丝也懂哥哥的意思,便主动的往哥哥身后退去。
至于青年一伙还在得意洋洋的看着冥,做着他们的美梦,殊不知他们的大难就要来临了。
冥抬起脚步慢慢的朝青年走去,这看在青年眼里,却是冥要把钱财拱手送到他这里的意思,果然是个不经吓的软柿子,青年几个得意的笑了起来。
冥走到青年的身边,青年摆着狂傲的脸,对着冥不屑的说道:“把钱财留下,再把你妹妹留下,顺便给大爷磕一百个响头,你就可以离开了。”
冥没动作,只是嘴唇动了动。
矮子看着很奇怪,当听到那话语想要提醒青年的时候,却来不及了。
原来冥说的是“你惹我生气了。”
青年还来不及反应,就被冥揪着衣领,一下子甩了出去,在空中飞了一会,做抛物线运动,当的一声,落在地上,不省人事了。
至于其他人看到这一幕,你看看我,我看看你,惊慌失措,没想到今天遇到个刺头。
见那刺头一脸恶狠狠的模样,就知道不会放过他们,索性一窝人群起攻之,仗着双拳难敌四手,说不定能反败为胜。
反败为胜,做梦,他们还没靠近冥的身,就被冥挥出的拳头给打飞出去,至于那矮子躲在一旁,想悄悄的离开,却被冥给拎了起来,并冷声问道:“我好像见过你。”
那矮子忙辩解道:“大爷,我是个小人物,您一定是认错人。”
“我确定见过你。”冥再次说道,语气也变得坚定起来。
矮子却欲哭无泪,尼玛,怎么这么倒霉,会遇到这样的煞神,看来今天他是在劫难逃了。
矮子正想着他的悲惨命运,谁知冥却把他扔在一边,跟着爱丽丝就离开了。
矮子庆幸逃过一劫,不过想到青年被那少年打残,城外十里外山林的拜特,拜爷一定会查问,矮子就很头疼,毕竟那青年可是拜爷在城内聚敛钱财的结拜小弟,如今被人打了,不找回面子才怪。
矮子很烦恼,但为今之计也只能暂避风头,毕竟这件事还跟自己有关,拜爷是一定不会放过他的。
再说另一边,冥带着爱丽丝来到了医馆,可是那医馆的医师对于爱丽丝的先天性心脏病也没辙。
看着哥哥失望的神情,爱丽丝安慰道他:“哥哥,别担心,我相信总有一天我的病会好的。”
“嗯”
冥点头,心里却在想着,在这个世界要治好爱丽丝的心脏病何其艰难,在那个世界,要不是未来特兰克斯从未来世界带来治疗心脏病的药物,即便强如超级赛亚人的他也会死去的,毕竟生老病死不是人类能控制的,除非靠龙珠,可惜他现在的力量不足以召唤龙珠,不然对于妹妹爱丽丝的心脏病也不会这样束手无策了,此时此刻,冥有些憎恨自己的无能。
可是当看着爱丽丝那甜美纯真的笑容时,冥就发誓无论如何一定要治好这个女孩的病。
离开医馆后,冥就带着爱丽丝回去了旅馆开好的房间休息了一会。
养精蓄锐一番,这才好赶路。
下午三点,冥和爱丽丝离开格伦城,继续出发。
可是在经过格伦城北边十里外的树林时却被一群土匪给拦住了。
并美其名曰:此树是我栽,此路是我开,要想从此过,留下买路财。
多么经典的打劫话语,可惜冥却不放在心中。
围着两人的土匪有二三十人,穿着不一,手中都拿着刀。
为首的是一个长着络腮胡子,独眼的家伙。
那家伙一上前,就对骑在马上的冥和爱丽丝冷声吼道:“两位,恁不厚道,是不是要留下点东西。”
“留下什么东西?”冥不以为意道。
独眼龙搓了搓右手的食指和大拇指,那意思很明显,就是money。
可是冥却故意装不懂道:“你搓手干什么?还搓了那么多灰。”
“可能他很久没洗手了。”爱丽丝也配合哥哥说道。
一听被人这样说,独眼龙怒了:“把那小子身上值钱的东西给我扒下来,还有那小妞给我带回去做压寨夫人。”
“小爱,怕吗?”危险当中,冥镇定的问道爱丽丝。
“有哥哥在,小爱不怕。”爱丽丝坚定的摇头。
“那好,你在马上别动,哥哥去去就来。”
说完,冥就跳下了马,虽然不能使用舞空术,可是蹦个几米米,这还是不在话下的。
这时,手持刀刃,凶神恶煞的土匪们正一股脑朝冥奔来。
冥随手捡了跟长树枝,就耍起了那个世界爷爷孙悟饭教给他的如意棒招式。
攻过来的土匪,被一棒扫了三分之一,其他土匪不敢大意,又要挥刀砍上来,却被冥一个跳跃,然后挥棒往大地一砸,震晕了一伙,可是棍子也因为承受不住压力,碎成了几节。
剩余的土匪还有十几人,不过个个都看的胆战心惊,就连那独眼龙也是心惊胆战,妈呀,这还是人吗?
坐在马上看着这一切的爱丽丝看到自己的哥哥如此勇猛,心中高兴无比。
独眼龙知道冥不好惹了,又看到坐在马上的爱丽丝离他不远,心中顿时就有了主意。
独眼龙悄悄的摸进,却不知道在他动身的那一刻,冥就已经知道了。
眼见独眼龙就要摸到爱丽丝的马旁边,冥脚一跺,一根木棍被跺了起来,接着来了个回旋踢,那木棍就像长了眼睛似的笔直的朝独眼龙飞去,一下子砸在独眼龙的额上,把独眼龙给砸飞了出去。
其他土匪见到这一幕,更加不敢造次了,心中甚是恐慌,尤其看到老大都被打倒了,纷纷扔下武器落荒而逃。
一切搞定,冥回到了爱丽丝的身边,对爱丽丝微微一笑道:“事情解决了,我们可以继续出发了。”
爱丽丝点头,笑而不语。
这股土匪只是一小波,在前面,冥和爱丽丝遇到好几拨土匪,不过都被冥给打发了,要说最难缠的那波,当属在野林的那波,挖了陷阱,要不是冥感官敏锐,恐怕就马失前蹄,掉进土匪们布置好的陷阱里了,索性都平安无事。
遇到几波土匪,又赶了两天的路,冥和爱丽丝来到了一个村庄。
那村庄叫齐乐村。
听村名寓意是齐欢乐的意思,可是一打听才知道齐乐村并不齐乐,反而很忧愁,主要原因是附近山上有一只妖怪,每月要送漂亮的女孩去献祭,说才能保证村里的平安无事,和谐安乐。可是村里已经没有适龄的女孩送去献祭了,所以村民们很苦恼,生怕那妖怪发怒,降怒于村子。
村民们热情招待了冥和爱丽丝。
看着为此而苦恼的村民,冥决定帮助村民解决这只妖怪,他要看看这所谓的妖怪是何方神圣,同时这也让冥想起了一个人,不,是一只猪,他也曾假扮过妖怪,欺骗女孩子,不过后来被他制服了,并成了他的同伴。
有时,冥忍不住想,不会这次的妖怪也是只猪吧!
都说想啥来啥,等冥抓到那只妖怪的时候,才大吃一惊,尼玛,真的是一只猪,而且还是一只不亚于乌龙,色胆包天的猪。
听村长说,献祭要在晚上,所以冥和爱丽丝就打算到晚上和村长安排的人去山上,帮助村长解决村里这里祸患,至于诱饵则是爱丽丝。
晚上到了,漆黑一片,村长安排的几人举着火把护送爱丽丝山上,而冥就混在这些人当中。
到了半山腰祭台,一道巨大黑影显现,充满威吓和震慑力,吓的村民惶恐连连,颤抖不已。
“女孩带来了吗?”黑影大声问道。
“带来了,大人。”村民惶恐的回道。
黑影一听,马上说道:“女孩留下,你们可以走了。”
村民听了,如蒙大赦,马上走开了,至于冥则隐藏在暗处,他要看看这妖怪到底是何方神圣?
黑影施展了一阵旋风把爱丽丝卷走,而冥则顺着气味紧随其后。
那个世界的他会根据敌人的气味使用瞬间移动到达任何一个地方,即便在这个世界,他不能恢复以前的功力,但是根据气味找一个人还是不在话下的。
再说黑影把爱丽丝掳回了老窝,就迫不及待的去掀爱丽丝头上的红盖头,可是爱丽丝却巧妙的躲避,黑影以为爱丽丝要跟他玩游戏,就賊兮兮地道:“小美人,原来你喜欢这样的方式,哥哥也喜欢,就好好陪你玩玩。”
结果几圈下来,看似身强力壮,精力十足的黑影就被爱丽丝耍的晕头转向,躺在地上,喘的上气不接下气了。
另一边,冥则顺着气味加快步伐朝黑影的老窝赶去。